近日,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珠江流域分站对云南省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云南省水利厅、省建安中心、昆明市水利局和昆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参与检查。
云南省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总投资32.7亿元,工程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采用EPC模式,项目法人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质量监督工作由珠江流域分站联合云南省建安中心采用设站监督方式共同开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西干渠8#隧洞和东干渠7#隧洞出口段开挖、支护及锚喷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查阅了施工单位有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三检表”等资料,抽查了检测单位的钢筋强度检测报告、水泥、粗细骨料检测报告等自检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项目法人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工作主体责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转;二是建设各方要落实质量责任,保证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和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转,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实体工程质量;三是工程建设中要规范质量管理,严格基建程序,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等程序,做好过程控制;四是依法监督,质量监督项目站要认真履职,分工协助,认真做好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