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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9/3/15 9:41:18 来源: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 浏览:3727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312日召开全省2019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葵回顾了2018年质量安全工作,并部署了2019年重点工作。

以下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葵讲话稿:

 

主动作为  狠抓落实

促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蔡葵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我们召开这次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刚才,昆明市、曲靖市和建投集团总承包公司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18年全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建部的大力支持关心下,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紧紧围绕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两个重点,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明显,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6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0项、国家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示范工地9个,实现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的目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按照省政府《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省上下积极行动,紧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这个关键,全年共宣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196次,参加人数突破23000人,严格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组建了7个专业229人的省级危大工程专家库,为有效实施安全管控提供了制度和技术保障;编制并下发5万余册《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指南》,为全省从业人员提供了图文并茂、简单易懂、便捷适用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口袋书”,安全管控基础进一步夯实;强化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加强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场站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制度,全年共约谈企业61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43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3个,纳入全省诚信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2起,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安全管控监督进一步从严。

(二)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实施,标准化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强以工程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标准化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绝大部分州市做到了两个100%;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经初审,全省共有180个项目进入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名单,极大地调动了施工企业抓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全省参加两个活动的企业达1600多家、人员超过22000人,“样板示范引路”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扩大。

 ()“监理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监管信息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打牢。按照住建部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监理单位向政府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3项试点,目前已建成“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工作在部分地方稳步推进,如昆明市已对135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为推动标准化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昆明、曲靖和大理3个州市开展了监理报告制度工作试点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昆明市呈贡区所监管的41个项目全部实行监理报告制度,试点率达100%,同时将报告制度延伸至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共收到监理月报337份、专报2份、急报5份,对监理报告所反映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89条。

(四)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深入,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在澄江和大理组织召开了2次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现场会,邀请重庆和上海的专家到会授课,为全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创建了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不断夯实和丰富了基层监管队伍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现场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的能力逐步提升。昆明、大理、曲靖、普洱、丽江、玉溪、昭通、文山、临沧等州市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等工作,也组织开展了监管能力提升的学习交流活动,全省住建系统逐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为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综合督查检查有声有色,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省外入滇、民营、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全省各类园区、开发区、经开区的质量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省级共派出24个督查组,对全省进行了3轮全覆盖的督查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69个,企业152家,发现问题隐患2145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110份,执法建议书41份,并督促整改,整改率达98.5%;各州市县共抽查企业3308家,检查项目13646个,下发隐患整改和执法建议书6830份,实现了项目督查检查全覆盖。通过督查检查和严格处罚,质量安全隐患治理成效明显,及时整改质量问题、消除安全隐患28000多条;此外,全年共对79家企业、49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384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有效促进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住建系统一线干部职工真抓实干、奋发工作以及广大企业、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切实履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视问题,全省质量安全工作仍需攻坚克难、砥砺前行

当前,全省有12000多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多条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工程开工建设,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不按规范施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今年以来,个别州市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通过分析研判,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州市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宣传贯彻不深入,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未有效传递,对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实,管控措施不严。有的企业对专项治理要求不清楚、不落实,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缺失,如省检查组发现有14个在建项目未制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的企业风险警觉意识不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及时消除。有的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与现场作业“两张皮”的问题,如:今年19日,景洪市幸福源小区三期项目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调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根本没有按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成了摆设,导致事故发生,教训深刻。

(二)监督管理能力亟待提升。有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监管理念、手段、方式滞后,监督人员监管水平参差不齐,到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排查不出隐患。有的州市监管重点不突出,对危大工程施工等重点环节监管不够,没有把省外入滇、省内民营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在查风险、找问题、堵漏洞、除隐患等方面措施不力,监管力量亟待加强。有的监理企业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监管措施不当,导致盲目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三)监督执法处罚不严。有的州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重大隐患的项目监督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对上级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不按时回复,监督执法走过场,有的处罚不到位,有的就低不就高,甚至不按规定处罚,有的对违建项目处罚流于形式,造成问题隐患整改不闭合。有的州市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不够,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制度不严,联合惩戒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形成有效震慑,难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还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当前经济形势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还面临不少新挑战,一方面是围绕今年经济增长目标,各地明确了房地产、建筑业的增长指标,建筑领域开工项目不少,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求规模、增效益,往往减少或分散安全生产人、财、物的投入,给安全管控带来隐患。此外,随着春节前停工项目陆续复工,一些企业存在“冲业绩”的思想,盲目抢工期、对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新晋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对此,各地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切不可掉以轻心。

三、认真谋划,切实抓好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千钧担,守业更比创业难,去年,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双下降”、“零控制”的显著成绩,但认真分析形势,要在今年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局面,仍需全省住建行业树牢“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今年的质量安全工作要点近日已印发各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在这里,我再强调5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风险点”,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古语道:“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抓安全生产就必须抓住关键点,防患于未然。从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求来看,我们必须把控和消除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建设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因此,今年要深入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和《云南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进一步扩大《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指南》“口袋书”的知晓面和覆盖面,力争再发放5万册的基础上,今年我厅将组织编制《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指南》,并在6月底开始发放,努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对危大工程的风险辨识能力和管控能力,全面树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抓紧制定《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好省级危大工程专家库的技术指导作用。各州市也要在上半年内建立州市级危大工程专家库,并上报省住建厅备案,为科学编制和审定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厅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危大工程专项督查抽查,各级住建部门也要聚焦危大工程“风险点”,紧紧牵住风险防控的“牛鼻子”,千方百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围绕“全覆盖”,努力推动“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按照云南省房屋市政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级住建部门尤其是县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行动措施,紧紧盯住风险隐患整改、标准化考评指标、城镇燃气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隐患治理和考评考核机制,有效管控事故风险,确保今年底房屋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整改合格率达到90%,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达到95%,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90%。二是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工程建设风险预控管理,不断提升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质量责任标识和责任追溯等制度,做到新建工程签署法人委托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覆盖率达100%,这项工作在这里我强调一下,住建部在去年4季度通报我省是全国3个未达标的省份之一,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尤其是保山、红河、德宏、西双版纳4个州市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覆盖率,确保全省今年达到国家要求;同时,新竣工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要达100%,确保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三是持续开展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从2017-2018年开展的3次现场交流点评学习情况看,大家反映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点评精准、授课专家水平高,使大家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今年,要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好这项活动,主要由各州市在辖区内自行组织开展,要求年内不少于一次,根据各地需求,我厅可联系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授课,不断夯实和丰富监管队伍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努力提升一线监管人员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的能力和水平,省住建厅将加强指导检查,同时,在下半年有针对性组织部分州市“走出去”到省外学习考察,进一步开阔眼界、借鉴提高。

(三)增强“执行力”,确保“三项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试点方面,要抓紧整合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覆盖“企业、人员、起重机械、项目、事故、机构”六位一体的“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一体化平台,目前来看,这项工作开展还参差不齐,全省只有三分之一的州市按要求及时录入上报数据,大部分州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欠缺,录入数据不完整、不及时,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比学赶超,确保按住建部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试点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方面,要尽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指引,逐步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到今年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率要达到95%,全面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监理单位报告制度”试点方面,在去年昆明、曲靖和大理3个州市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并把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监理情况纳入报告内容,进一步发挥好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作用。

(四)争当“排头兵”,全面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积极开展质量行为标准化、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加快建立以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和示范样板,今年要培育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不少于50个,充分发挥“标杆引路”的作用,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以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为抓手,在今年培育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不少于120个,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入,继续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切实调动企业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等活动,在全行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讲质量,人人讲标准”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监管、精准监管、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全力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古语常说:“居安而念危,则终不危;操治而虑乱,则终不乱”,“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我们有的地方做不到严格监督执法处罚,往往是“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心理意识、“不说好不说坏、谁也不见怪”的好人主义、“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的漠然心态在作怪,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破窗效应”,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破坏良好市场秩序,最终既害人也害己,因此,必须坚持敢于斗争的精神,树立敢于担当的勇气,对每一起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4项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建筑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进行约谈,并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招投标、证照办理、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充分发挥制度的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同志们,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坚持“敢”字当头、“防”字在先、“严”字把关、“实”字为本,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

 

 

来源: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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