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总结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建标节函〔2019〕42号,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国务院对省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的准备工作,掌握各地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责任,尽快收集资料数据,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2),填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4)。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我省考核成绩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
二、总结材料填报方式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对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州(市)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2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总结报告编写大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均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节能与科技—建筑节能综合栏目内下载(网址:http://www.ynjst.gov.cn:89/kjsite/main.jsp?id=4),材料应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须盖章),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05425133@qq.com,纸质材料请邮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邮寄地址: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3号229室)。
(二)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对报送的材料和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遗不漏。
联系人及电话:雷伟生、龙星,0871-64321973(兼传真)。
附件:详见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网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