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满足云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需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进行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建筑品质提升以及工程全寿命周期内的约束引导、桥梁纽带、技术支撑作用,确保与国家、行业标准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安全适用。
一、征集范围
(一)针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绿色装配式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重点领域的公益性标准和通用性标准。
(二)符合我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建筑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项目。
(三)发布实施5年以上及需要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任何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报。
(二)主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且第一主编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云南省。
(三)编制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所申报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具有一定的权威,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编制组负责人应由主编单位在岗人员担任,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能组织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三、申报程序
(一)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制度。
(二)标准申报工作由第一主编单位负责。
(三)申报单位请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系统(网址:http://dfbz.ynbzde.com/ems/index)进行申报。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申报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进行汇总研究,专家评审,通过后下达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虹燕 0871-64320640
陈 鉴 0871-6432064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