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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极端天气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4/8 11:55:05 来源:省住建厅官网 浏览:3064次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有雷暴、强风、单点强降水、冰雹等极端天气发生,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委、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京广铁路湖南郴州段火车脱轨事故通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极端天气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针对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坑工程开挖和支护(包括低洼处作业)、起重机械、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临时用电的巡查检查,严防倒塌、坍塌、触电、水淹、隧道突水突泥、冒顶塌方和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督指导企业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复(开)工安全防范关,进一步对疫情留观点和复工复产集中居住点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建筑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有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务必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责令企业停工撤人,并指定专人盯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由于极端天气下建筑施工机械导致的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管,组织对本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打桩机、塔式起重机、大型龙门吊、施工电梯、提升式脚手架等易发生群死群伤施工机械、设备,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钢丝绳、安装和拆卸、机械提升等关键部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环节的要重点排查,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恢复施工。同时,要加强极端恶劣天气施工作业监管,务必做到强风、雷暴天气不作业。

三、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从严处罚。对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对企业采取停工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时掌握本地区极端天气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同时,要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事故得到有效处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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