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建筑行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于2021年1月1日发布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目前,因大部分企业评价数据录入信息不完整、评价信息化系统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等原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延后至2021年6月1日发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2日
星期一,2025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871-64155010
传真:0871-64169239
QQ群:116996279
电子邮箱:ynjcxh@126.com
2020/12/30 17:51:30 来源:省住建厅官网 浏览:2848次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建筑行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于2021年1月1日发布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目前,因大部分企业评价数据录入信息不完整、评价信息化系统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等原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延后至2021年6月1日发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