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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收集2020年度云南省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电子照片的通知

2021/1/11 13:26:49 来源:省住建厅官网 浏览:2943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报送职称信息历史数据和2020年各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电子照片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职称评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现将云南省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电子照片收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子照片收集相关事宜

(一)收集范围

2020年度在云南省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责任部门

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事(职称)的部门,请勿以个人名义上报。

(三)照片要求

评审通过人员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姓名”。

(四)时间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逾期不报的部门或单位责任自负。上报电子照片数据汇总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812778632@qq.com,打包文件名须注明单位、内容、人数等信息(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电子照片3人”.ZIP”)。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照片采集工作,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确保在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电子照片收集工作,请指派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机制。由于工作不力或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信息错误的,由报送单位负责。

(三)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进度安排,加快推进电子照片收集工作,上报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2020年度云南省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和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云南省建筑工程和建材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

人:李老师、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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