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星期四,2025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0871-641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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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20 15:58:49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浏览:981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