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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5/9/30 16:00:47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56次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59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6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12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3153号)等法律法规和单位职能职责,采取网络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32家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经查,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7家企业合格;云南隆源世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责令云南隆源世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建筑业企业自检查之日起90完成整改,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材料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回其相应资质。责令云南建检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之日起90内完成相关整改整改材料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理。

    三、有关要求

 受检不合格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整改,并按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整改材料;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相应资质升级、增项、合并、分立、重组等事项,不能用相应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推进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整改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指导相关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受检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整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视情通报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展迟缓,影响省级建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将约谈相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联系电话:087164322032

整改资料提交邮箱:348957012@qq.com

 

     附件:2025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918



 

  抄送: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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