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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9/9/6 17:30:28 来源:住建厅官网 浏览:2959次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协会、企业:

根据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19〕9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2019年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工程质量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加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宣传力度,唱响工程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传播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建筑业企业的质量和诚信意识。

(二)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活动。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中,开展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活动,推广先进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形成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

(三)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积极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集中整治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百姓关心关注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重大市场违法案件。

(四)开展群众性工程质量活动。广泛开展工程质量改进、工程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工程质量活动,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在基层普及工程质量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开展工程质量创新活动,分享和推广一批工程质量创新成果,激发群众工程质量创新热情;加强工程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工程质量意识强、工程质量技能高的工人队伍。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动员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广泛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在全行业形成工程质量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质量月”活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在工程质量问题整治上实现新突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做好“质量月”活动信息报送。请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开展相关活动,并于2019年10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视频以及《2019年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详见附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华,0871—64322465,0871—64322608(传真)。

电子邮箱:275932685@qq.com

附件:1.2019年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2.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3.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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